【手作類宣傳部落客- 阿殘說夢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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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殘的網路著作權 (外星人版)


 



故事的開始~在外太空,住著超科技智慧的外星人居住的星球『太空蟲洞行星』


 


那裡是宇宙的盡頭,人類未登入的星球。


 




主角是一位喜愛設計的外星人,(我們暫時稱他為小E好了)


 


外星人跟人類的生活習慣差不多,小E是一位學生,他煩惱著作業海報設計而頭大,


 


他在宇宙網搜尋靈感! (外星人不用滑鼠或器具,他們能用腦波控制高科技儀器)


 


 


 


 


 


 




E的作品是以外星人為藍圖的變種作業,為了尋找相關造型作品,


 


他看到了大宇宙其他星球的創作,符合他的需求,於是…………….


 


 


 




E將原作合成他的作業,在課業上大發異彩! 讓其他外星人眼睛為之ㄧ亮,


 


他也沒有想過原作者作品被盜用的心情,反正世界那麼大,他也不知道我偷了他的作品來用!


 


 




沒錯!世界就是這麼大,宇宙網路無國界,網路世界的人非常快的將他爆紅的作品,


 


加以比對原創作的作品,小E就算想逃,也無法逃出盜用的罪名!


 


 


 


 




 


E被抓了,在原創作者星球留下罪名也拍下了這張在地球的經典照片 (活捉外星人) !!!!


 


終於!   夢醒了~~~~


 


這是我做夢得來的靈感!雖說有點誇張的網路著作權小故事,不過卻有可能發生吧!


 


我在部落格經營多年,也時常聽到朋友或是網友的訴苦,有的創作放在網路上很容易被複製走


 


加以合成或是原作者在相片上沒使用浮水印(將自己的名字或部落格網址烙印在作品上)


 


反被複製走的搶先弄上盜版者的浮水印……….這真的很頭大吧~


 


後來朋友還放棄將攝影作品PO到網路上,一件件美好的創作就這樣在網路上消失了,


 


創作者覺得被盜用何必再丟上來!...........= =


 


大家也許對著作權不太了解,


 


這次阿殘創作的網路著作權(外星人版) 先讓大家有個深刻的印象,


 


用幽默小插畫加深大家對網路著作權的認知!


 


其實有個不錯的網站讓大家可以更仔細的認識網路著作權希望創作者都能保護自己的創作,


 


繼續努力創作與大家分享~ ^ ^


 


 


 


網路著作權你我他


    網路科技的發展,對人類生活產生根本的變化,


天涯若比鄰,無遠弗屆,至為便利。網路環境下,


增加著作的散布空間,如運用得宜,可以發展電子商務,


可是,如果運用失當,將增加侵害著作權的機會。


因此,如何在網路上合法利用別人的著作,


已成為我們每個人日常生活必須具備的基本常識。


 


  為保障音樂、電影、圖片、照片、電腦軟體、


書籍等著作在網際網路上的合法利用,我國著作權法已規定


著作權人享有把自己的著作放在網路上散布,提供別人瀏覽、


觀賞、聆聽或下載的權利,這是權利人獨享的權利,


我們稱它為「公開傳輸權」與「重製權」。換句話說,


每個人上傳、下載、轉貼及傳送著作的行為,除了合理使用外,


原則上應事先得到著作權人的同意或授權


才是合法的行為。在網路上傳輸別人的著作,


縱然對著作有實質推廣、宣傳的效果,但是仍然要獲得


著作權人的合法授權後,才可以使用,如果沒有經過合法授權,


就把別人的著作放在網路上讓網友分享利用,


那是一種不尊重著作權的網路盜版行為。


(引用處→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著作權教育宣導/網路著作權/網路著作權你我他)



 


阿殘獲選為25名知名部落客一同守護網路著作權~


 


所以我也特地畫了這篇~網路著作權 (外星人版)分享給大家。


 


 


 


 


 


 


 


這是我的網路著作權的大頭貼~也歡迎大家複製語法引用^^


 





 



 



網路著作權活動官網:http://marketing.geo.com.tw/copyright2011/


 


著作權宣導團隊-原PO是我!創意在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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